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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国魂•军魂•民魂”诗书画大展赛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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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1 19:49: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六十周年
第二届“国魂•军魂•民魂”诗书画大展赛
征稿启事
一、征稿对象:诗书画家及包括老、中、青、少、幼儿在内的诗书画爱好者。
二、展赛宗旨:打造品牌活动,传播先进文化,讴歌民族气节,弘扬伟大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精神。
三、主办单位:眉山华夏书画艺术研究院  眉山东坡文化艺术研究会  眉山市硬笔书法家协会  四川成都书画艺术研究院 《文化生活报•书画艺术》 中华诗书画网
四、征稿范围: 各类诗词、中国画、毛笔书法、硬笔书法、篆刻、速写、漫画、素描、油画、版画、贴画、水彩、水粉、剪纸、腊笔画等。
五、来稿要求: 抒发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六十周年的喜悦心情,作品内容健康向上,体现先进文化特色。诗词作品文字限用16开打印纸打印,字体为宋体。书画作品体裁、形式、稿件数量及作品尺寸不限,作品装裱与否不限。本着自愿参与的原则,凡参赛作者每件作品交通讯邮资费20元(海外为20美元)。所有来稿请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注明作品题名、作者姓名、性别、年龄、参赛组别、辅导教师姓名、单位名称、通讯地址、邮编及作者联系电话。
六、评    选:由主办单位聘请诗书画界著名人士组成评委会,分为成人组、少儿组,通过初评、复评和终评方式,每组评出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若干名,由组委会颁发获奖证书,并由眉山华夏书画艺术研究院颁发收藏证书。组织20人以上参赛的画院、诗书画协会、学校、书画培训机构和教师,由组委会评发集体奖、教师辅导奖。未入选作品待展赛结束后统一退件,入选及获奖作品一律不退。成年组入选作者及获辅导奖的教师,在申请加入东坡文化艺术研究会时视为有效资格。
七、截稿日期:即日起至 2009年 9月 20日止,以寄件邮戳为准。
八、评展时间: 2009年9月30日。颁证时间:10月9日。
九、收稿(收款)地址:四川省眉山市商华街23号1—211信箱  眉山华夏书画艺术研究院大展赛办公室 收   邮编:620010   联系电话:0833-8399482  
十、主办单位对所有参展作品有展览、研究、摄影、录相、出版、宣传等处置权,凡送件参评、参展作者,即视为已确认并遵守本次征稿的各项规定。
                           “国魂•军魂•民魂”诗书画大展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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