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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全国画院双年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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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3-11-20 01:29: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个贴子最后由青山人氏在 2003/11/20 01:35am 编辑]


“关闭画院!”发生在“全国画院双年展”
11月12日,第二届“全国画院双年展”在广东美术馆举行隆重的开幕式,文化部部长艺术司司长广东省宣传部部长文联主席画院院长美协主席等高官要员列席。期间突发上演一场行为艺术:表演者一派旧时游手好闲公子哥们、文人士大夫装扮,帽上“戴”标语“关闭画院”,身上“穿”文章“关闭画院”,手持拐杖信步厅间,并不时停下用装着透明纸的板纸框对着双年展作品进行批注。在表演未完全展开并引起更多参观者关注的时候,美术馆保安及工作人员立即进行干涉,并强行把表演者“送”往美术馆外,表演只能够在美术馆外进行。太遗憾了!在所谓现代艺术、后现代艺术如洪水猛兽布遍祖国大地的当今,号称以推介实验艺术为佳绩的广东美术馆不能容纳这样一个行为艺术,真是让人难以置信!

  真如这个行为艺术所宣示的那样,中国的画院确实到了非关不可的地步!双年展中大部分劳民伤财、毫无意义、陈腐流俗、脱离社会、你临我抄的“废纸”、“废料”等垃圾可以印证这一点。“关闭画院”是政事,议政必靠民间力量,要是这个行为艺术能“闹大”了,把此议题推入民间,或会有人大等部门列出议程,则关闭画院造福人民指日可待矣!

  
关闭画院

  1956年6月1日,国务院会议通过决议,提出设立中国画院,以 “继承中国古典包括民间绘画艺术的传统,并且使它进一步发展和提高。具体任务是繁荣中国画创作,培养中国画的专门人才,并对中国画作理论的探讨,及负责院外中国画创作的推动和辅导工作”为画院纲领。转眼间,画院建制近50年。建院早期及改革开放初期,画院一是满足了政府发展文化的需要,即在当时文化形态及其制度十分单一的形势下,通过画家的上山下乡、体验生活、政治化创作活动等具体实践,确实起到向广大人民群众普及国画文化的作用,并在这个过程中实现画院的第二个使命:改造中国画,使之世俗化、通俗化,扫除画家文人士大夫式的闲情逸趣,把画家从闲山悠水繁花飞鸟的世外桃园赶进变革中的新社会之中。由此完成了艺术为政治服务的历史任务。

  历史的车轮隆隆烈烈驶入20世纪90年代,中国社会进入了改朝换代的市场经济时期。画院的使命实质上已经终结,由国家财政颐养起来的画院体制应该终止。2000年底,文化部组织了一场画院工作会议,在人民、纳税人的热切关注下,会议竟可笑地提出一个“深化改革,加强管理,继往开来”把画院办下去的结论。这是政府无作为的又一劣绩。中国的画院,需要的是革命——果断、坚决地把它的命给革掉,关门大吉!

  为什么要关呢?据统计,全国大小画院近3000家,保守一点算,去掉一些名不符实名存实亡的,应该也有2000家以上,按一家画院各类在职、离退休人员合计50人算,就是100000人,合计房产、工资、其它福利等各种花费,国家财政一年要花多少钱养画院?50年了,即使只计市场经济建立之后,也整整10年了啊!谁来心痛纳税人的血汗钱!钱仅其一,最让百姓痛心的是,现在的画院就是废院:吃公粮干私事僧富寺穷,制度潦乱;谋公职贪私利,人心涣散;闭门造车,学术陈腐,人离社会;选拔无严格制度,辞退无合理办法,鱼眼混珠,人员混杂……

  有人说,经济困难时期政府都养画院,现在生活水平提高了,不养画院理说不通;有人说,如果没有画院,人民大会堂等政府重要场所谁来画画布置;国家领导人出国,谁画画作国礼;要开发大西北,谁来纪录或表现这一时代主题,等等。这些歪论,要么是无理求情,要么是典型的旧社会文化服务论的陈腐老调。公有制一统天下时期,人人都吃大锅饭,政府养谁不养谁,谁都没意见;现在是市场经济,政府白养一个闲人,或者养一个不值得养的人,纳税人就有意见。在文化形态及制度单一的时期,人民还需要画院,但在这个文化及制度多元化、市场化的今天,人民不再要国家养画院。政府场所一定要花钱买画作院画家的画作装饰作国礼吗?花三两个画院人员的一年工资,就可以买到很好、很漂亮的礼品。我确实见识了“歌颂”开发大西北的各类画家旅行团的“丰功伟绩”,如果拿着工资去吃喝玩乐,自费我都愿意!

  最近在广东,有两件与画院有关的事,再次证明关闭画院是当务之急。广东画院新任命一位院长,这位院长是否按合程序的组织制度上任的,暂且不论;他半路出家的国画水平非常一般但画界仍盲目吹捧,也且略不计。单是他鼓吹什么画院画家狂补文化课就可希冀出大画家出大作品的“新政”,就已贻笑大方,也旁证了画院已腐朽到了无计可救的地步!近日,广州市政府宣布每年出资100万元,连续3年收藏广州画院“精品”,这又是一个政府乱花钱的过失行为。政府是否问过纳税人的意愿?是否如政府许诺的“每花一分钱都要经人大同意”?这种不按市场规则,不按艺术品质量评价规律办事领导意愿式行为,无异于变相发奖金。这无形中延续了苟且偷生的画院的寿命,损害群众利益。

  怎样关闭画院呢?

  一、回收画院国有公共资产(办公场所、展览厅、画室等),停发在职人员工资。为了缓和矛盾,要用“老的老办法,新的新办法”,已离休的,按其他国家离退休人员相关政策办;在职者,给一年时间让其自谋出路。政府回收公共资产,可再利用于其它公益事业,比如可办成老年人书画活动场所、无家可归者文化艺术活动场所等,可反聘原画院有意愿的画家任教或指导,解决部分画家出路。

  二、建议国务院拟发《原国有画院在职人员停职分流指导意见》,体现政府的政策抚慰。这个意见应包含以下几点:1、画院画家原多是从某单位提拨上来的,建议回流,与原单位洽谈恢复工作。2、民间是广阔的,市场是敞开的,画家要以自身艺术之特长和走穴唱堂会之基本功,进入社会,走向民间,迈向市场,自谋出路。3、各级国家单位、乡镇政府,各类大、中、小学校,在确实需要并经考核合格的情况下,按公务员、教师等岗位制度吸纳部分画院画家。4、鼓励画家自己集资、企业合股出资、基金会捐助等各种非国有制形式重新成立民间性质的画院,政府给予一定政策扶持,画院可吸纳旧画院画家,发展新画家。

  三、签于中国第一家国画院北京画院成立于1957年5月14日。这个日期中的“5月14日”按民间风俗习惯,有“不要死”之意,故提议中央政府铁定2004年4月14日为全国国有画院关闭日。
 楼主| 发表于 2003-11-20 01:36:1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届“全国画院双年展”

[这个贴子最后由青山人氏在 2003/11/20 01:40am 编辑]






发表于 2003-11-20 10:31:5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届“全国画院双年展”

关闭画院我同意!
提别是养着一些不搞学术,打着专业画家的旗帜,只为自己“名”、“才”钻研的人!而那那些所谓的“院长”们更是壮大了自己的“实力”、“势力”,有良心有眼睛的画家都明白,在全国那些画院院长中,有几位院长能画出精品和有势力的作品呢(当然,不是指全部)?
关闭画院是迟早的事情!
 楼主| 发表于 2003-11-20 13:07:4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届“全国画院双年展”

同意楼上的观点,画院可以民间化、社团化。
画院也会走向市场。
发表于 2003-11-20 13: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届“全国画院双年展”

我也同意两位的观点,到时候咱们就来个空中画院——山东——安徽————走遍全国,走向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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