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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书画名家全国城市巡回展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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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17 17:48: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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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1-17 22:29:44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书画名家全国城市巡回展组委会

中华书画名家全国城市巡回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批准         海峡两岸四地精英联袂
当代书画大师鼎力支持      权威媒体全程跟踪报道
中华书画名家全国城市巡回展
参展说明
第一场:北京                         第二场:上海
时  间:2005年1月18日                时  间:2005年3月17日
地  点:中国军事博物馆                  地  点:上海商贸中心
第三场:广州
时  间:2005年5月19日
地点:广州艺术博物院
(因各种因素,如场地与时间有变动,以组委会通知为准)
l展览宗旨:
展示盛世丰功伟业,维护祖国和平统一
弘扬中华传统文化,推进两岸艺术交流
l批准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l组委会
名誉主席:
周巍峙:中国文联主席
邵华泽: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主席
主席:
靳尚谊: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席
沈  鹏:中国书法家协会主席
副主席:
廖静文:中国书画家联谊会会长
刘大为:中国美术家协会副主席
杨力舟:中国美术家协会副主席
冯  远:中国美术家协会副主席、中国美术馆馆长
潘公凯:中国美术家协会副主席、中央美术学院院长
许  江:中国美术家协会副主席、中国美术学院院长
王明明:中国美术家协会副主席、北京画院院长
李  铎:中国书法家协会顾问
张  飙:中国书法家协会副主席
林  岫:中国书法家协会副主席
尉天池:中国书法家协会副主席
l艺术总评委:
靳尚谊    刘大为    杨力舟    冯  远    潘公凯   许  江  王明明
沈  鹏    李  铎    张  飙    林  岫    尉天池
l参展范围
1、作品类别:绘画、书法和美术出版物。
2、参展单位:艺术家、艺术院校、艺术团体、画廊。
3、参展资格:报名参展个人和单位提供申报资料,组委会和艺术评委会审查确定。
4、参展作品:有5幅以上作品经艺委会审定,其它作品可自携参展。
l报名手续及参展确认
1、本次参展实施限额,共限200人左右参展,以报名时间先后为准。
2、报名时间:2004年10月31日前报名并交付申报资料。
3、申报资料:展位申请表,图录内容登记表、刊登图录反转片一张、参展作品影印件5件以上(资格认定、评奖、宣传参用)。
4、缴费时间:在报名的同时,请按申报登记的展位交纳全额展位费,组委会将按交费时间先后顺序安排展位。
5、参展确认:以上手续和资料经艺委会评审合格并已缴纳参展费者,组委会于2004年11月30日前寄发参展通知书及相关资料;未入选者,亦同时退还所有资料及展位费。
l展馆
1、展场总面积4000—5000平方米,限额展位200个左右,其中标准展位(3M×3M)约170个;特装展位(3展米)30个。
2、展位设施包括:展板、射灯、地毯、商务洽谈桌、椅。
3、展场规划:特别展区、标准展区。
4、布展:参展者可在展览前一天下午自行布展,也可委托组委会布展。
5、撤展:展览会结束当天下午1点开始撤展。
l展位费标准及交纳方法
1、展位费:普通展位(1/3标准展位):4000元/个;标准展位(3M×3M):8800元/个;特装展位(3展米)19800元/个。
2、展场外侧可展示作品的展位,增加两盏射灯,加收500元。
3、通过银行汇款或邮局汇款的参展者,请及时将汇单复印件交寄或传真组委会办公室;
4、组委会办公室收到展位费后,开具收据,随参展通知书一并寄出。需正式发票者,报到时凭收据更换。
l展览会画册与图录
1、展览会委托正规出版社正式出版大16K彩色精印画册。每个参展者赠送二本。凡参加一城市展览者免费刊登1页,参加二城市展览者免费刊登2页,参加三城市展览者免费刊登3页。画册的内容为宣传参展者的生平、艺术风格、艺术特点和主要作品。凡需增加刊登版面者须另收取设计制作费,每P3000元。画册将于2005年5月正式出版。
2、展览会每场将印制展会综合图录,每个展位应提供一幅参展作品的120或135彩色反转片(请标有反转片的正反及上下),用于印制展览会综合图录,并附上该作品彩色照片一张以供参考。在展览综合图录中每个展位可免费刊登代表作一幅及参展单位或作者的简介和通讯录,每个参展者将获赠2份。
3、组委会将为参展者印制有组委会标识的精致个人图录,个人图录为彩色16K对折,个人图录将收入个人生平、艺术风格、艺术特色、主要作品简介(可收录介绍12幅作品)。个人图录将收取设计制作费2000元,印制600份,供个人在展览会期间和展览会的宣传。
4、画册与图录截稿日期为2004年10月31日。
l媒体宣传
本次展览会将邀请的媒体有:
电视媒体:中央电视台、凤凰卫视、阳光卫视、北京电视台、上海电视台、广东电视台
通讯社:新华社、中新社
报纸: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文化报、中国艺术报、文艺报、中国书画
报、新京报、京华时报、北京青年报、文汇报、解放日报、广州日报、南方都市报
网络:新华网、人民网、新浪网
l特邀机构
组委会拟将邀请:
1、拍卖机构:中国嘉德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北京翰海艺术品拍卖公司、中贸圣佳国际拍卖有限公司、上海敬华艺术品拍卖公司、上海朵云轩艺术品拍卖公司、北京华辰拍卖有限公司、上海崇源艺术品拍卖有限公司、天津国际拍卖有限公司。
2、收藏协会:中国收藏家协会、北京市收藏家协会、广东省收藏家协会、上海市收藏欣赏联谊会。
l展会服务
1、展场内设有服务中心,提供电话、传真、复印、布展工具、餐饮等服务。
2、展场施工单位可按参展者提供的展位设计要求,进行有偿施工。
3、展览会办公室指定接待单位为参展者代办在京住宿、订购火车票、飞机票。
4、展览会组委会将在展览期间设立形象小姐导览并解说。
l评奖与证书
1、本届展览会设优秀作品奖书法、绘画各10名,特等奖书法、绘画各3名,组委会和评委会将向获奖者颁发奖牌及获奖证书,并优先邀请获奖者参加在香港、台湾等城市的展览。
2、组委会和评委会将向参展单位和个人颁发参展证书。
组委会通讯地址:北京市天通苑西三区15#1606         邮编:102218
联系人:刘  培                         电  话:010-64118026/9761
邮  箱:99@enn.sina.net                  传  真:010-64118026
邮政汇款收款单位:中华书画名家全国城市巡回展组委会
银行汇款收款单位:北京东方新讯传媒研究院
开户行:建行首体南路支行
帐号:11001042700053000627
中华书画名家全国城市巡回展组委会
2004年7月
发表于 2004-11-17 22:31: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书画名家全国城市巡回展组委会

感谢沈艳朋友,秋萍艺术工作室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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