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面临着一个标示着我们的历史性时刻的真正的选择。我们要么接受这五个特征,作为继续存在的阐释性假说和作为能够适用于艺术实践的事例,要么就完全抛弃它们。我们要么在文人画的五个特征的假说和现代哲学之间做一些探讨(如审美态度的虚构性、知觉的首要性),作为一个在充满生机的臆测之间的真正选择,要么不作这样的选择。如果我们继续简单地接受现代哲学,并且认为这里没有真正的选择,那么苏轼、石涛的著述和中国传统美学,将会被看成毫无意义、不具备充分的客观性、微不足道的趣味、对于当今的其他人而言不是必要权威而被摒弃。总之,我们的选择之一是按照传统的途径,仅仅保留已经确立的有关人与自然的现代观念。“身体”仍然指向扩展的事物,如同笛卡尔(Descartes)和摩尔(G. E. Moore)以及现在许多哲学家那样,指向自然科学研究范畴之内的自然物或过程。这个选择也是长期承传的对待自我的态度,是一个从大卫•休谟(David Hume)延伸到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选择,并且现在已经达到被某些声称“自我”是指一种“方便法门”的假想的人接受的程度:根据休谟的说法,“我在任何时候尝试私密地体察自己的存在,我能察觉到的只有知觉,除了知觉什么都没有。”用詹姆斯的术语来讲,就是没有成为一体的或支撑经历的连续性而互相认知的“垫层”。可是相反,如果我们因为文人画的实践五个特征是充满活力的假说,而接受了存在至今的一个真正的选择,那么为了那五个让我们支持的特征的证据,我们就必须同意去重新审视我们自己的感觉。检验文人画实践五个特征的支撑性证据的线索是断裂的,因此,我们将不得不寻求和考虑新的方法,来描述我们接受事物的一些标准,如自我与环境的关系和环境美学方面的证据。如果我们作为继续存在的假说在讨论的过程中接受这五个特征,那么,我们每一个人都同意检验以下的假说:一个人的眼睛(就像任何风景画家在野外或在工作室里)有能力提供自我与环境的融合的证据,甚至对自然环境有预感。就是这个念头!挑战了现在主张自然意识必须从已知事物的知觉经验中生发的看法。如果不是我的知觉,还有什么可以给我提供我与自然生活不可分离的可觉察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