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画在线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热搜: 齐辛民 秋萍
查看: 1143|回复: 0

全国美展参展费用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12-11 15:48: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建设兵团及部队的筹展费用,包括作品征集,评选,送、退件,接待等费用由各地区自行筹集解决。



  2、各展区的展览费用,包括评选、展览、收送件、退件、接待及出版画集等费用展区地自行筹集解决。



  3、“全国美展获奖及优秀作品展”的费用,全国美展的办公费、组委会会议以及全国美展·当代美术创作论坛等费用,由主办单位申请财政拨款及由组委会通过社会赞助筹集。



  4、全国美展将收取作品参评费。



  (1)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建设兵团及部队送往各展区的作品均须交参评费。参评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建设兵团及部队向作者收取。面向全国直接征稿的画种,初评寄作品照片不收参评费,进入复评的作品收取参评费。收费标准分别为:雕塑每件作品300元,油画、壁画、中国画、漆画作品每件200元,其余画种作品每件100元。在寄运作品同时将参评费汇至各展区办公室。



  (2)现居住在海外有他国身份的华人的参评费用分别为:雕塑作品每件150美元,油画、中国画作品每件100美元,在寄运作品时,直接将参评费汇至各展区办公室。



  (3)各展区将获奖提名作品运往北京参加“全国美展获奖及优秀作品展”时,各展区应将作者缴纳参评费的50%汇至全国美展办公室。

北京德深源远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ICP备19055215号-2
联系信箱:qpgzsh@163.com 联系QQ:745826460
联系电话:13466526077,010-52100898

返回顶部